在工伤索赔案件的日常法律咨询中最常见,也最困扰当事人的法律问题是:现金工的工伤申报和索赔。不管是工伤受害者还是雇主,他们共同的疑惑是: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是否可以向WSIB索赔? 本文将依据安省工伤赔偿法律制度来解答这个问题。
现金工,顾名思义,即雇主没有将该员工纳入payroll ,没有为该员工支付工伤保险费用,也没有为劳动者抵扣income tax,购买CPP和EI。不论是员工自己主动要求还是被动接受现金支付的工作方式, “现金工” 对雇主和员工都不是明智的选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工伤风险和工资水平越高、人员流动性越大的行业,比如建筑行业,往往采取“现金工”这种方式的情况越多。一旦工伤意外发生,员工和雇主的心理压力都是巨大的。
在此,笔者要明确地告诉工伤受害者,不管雇主是否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都有权利去申报工伤。阅读过笔者之前介绍的《安省劳工保险制度简介》的读者应该了解, 安省工伤保险索赔制度是基于无过错原则,即不论工伤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工人本人,第三方(如同事),抑或是雇主的过错/过失,工伤受害者均可以向工伤主管机构WSIB申报工伤索赔,主要是为了让受伤的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尽快获得相应的医疗帮助和经济支持。安省工伤保险制度不仅保护工伤受害者本人,也为已故工人的家属提供经济赔偿和其他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家属亦可以向工伤主管机构申报。
根据工伤法律规定,认定工伤根据以下五大要素。首先,受害者是一名劳动者, 不管这名劳动者是现金工,季节工,兼职还是全职,或者是学徒工,还是正在做co-op的学生。其次,受伤的时候你正在受雇于一位雇主,而且雇主一般情况下不是你自己本人(特殊情况除外)。法律对“雇主”做了不同意义上的分类, 比如应强制购买工伤保险和可选择性购买工伤保险的雇主(风险小的行业,如会计师事务所和法律事务所),1类雇主和2类雇主(如政府机构,Canada Post等)。在安省,大部分行业都属于需要强制购买的1类雇主。此外,工伤认定还需要证明事故的发生,受到身体伤害的证明,以及二者的因果联系。这三个方面是工伤认定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产生争议导致工伤申请被拒绝的地方,尤其是对于没有明显意外事故发生的工伤索赔案子,比如由重复性劳动引起的肌肉/关节受损的工伤或者延迟报告雇主的工伤事故。所以工伤发生后,一定要及时报告雇主,及时就医并留下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现金工只要能证明以上五大要素即可获得工伤认定。若打现金工的工人不幸因工伤逝世,也不影响家属申请WSIB的赔偿和相关服务的权利。WSIB会要求已故工人家属和雇主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并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做出决定。
若工伤申请获得认定,现金工的工伤受害者可以获取医疗福利(如理疗康复训练,专家团队会诊治疗),工资损失补偿,永久伤残定级和赔偿,以及就业服务等等。如工人不幸身亡,其家属可以申请的经济赔偿和服务包括:丧葬和交通费用,一次性经济赔偿,定期(按月)支付的经济补偿,遗孀的再就业服务,和家属的心理咨询服务等。
那么,如何确定现金工的工资损失补偿金额?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若因工伤不能返工期间的工资补偿为该员工受伤前的平均净工资收入(net average earning)的85%。若误工超过3个月,补偿的工资基数重新计算,一般为受伤前1-2 年的平均工资净收入。对于有一个或者多个子女的已故工人的现任配偶的定期(每月)经济补偿亦为已故工人受伤前平均净收入 (NAE) 的 85% (无子女配偶,有子女前配偶,现任配偶无子女而前任配偶有子女等情况均有相应具体规定)。
法律的规定大框架看起来似乎清晰明了,但运用到具体情况时错综复杂,且很多规定都有例外情况,笔者无法在此一一详述。每一项工伤福利和服务都有相应的具体要求,申请者务必仔细研读WSIB的政策。现金工涉及的税法问题不在本次讨论范围,请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笔者恳切希望每一位劳动者在工作中都能够保护好自己,而每一位雇主都能为员工提供必需的安全生产工作培训和保护设施/设备,毕竟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声明:本文旨在分享相关法律知识,不构成法律意见。阅读本文亦不构成与本人建立法律委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