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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劳工保险制度简介

安省的劳工保险制度建立于1915年,迄今已超过100年的历史,是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在制度建立之前,工人工作时受伤,他们只能通过诉讼来获得赔偿。经济能力薄弱的工人由于请不起律师代理,在诉讼中居于弱势地位,因此经常得不到相应的赔偿。由于当时的工业生产发展迅速,工伤事故频发,然而诉讼程序复杂,耗时费力,雇主也疲于应诉。工伤保险的缺失对社会工业生产发展,雇主和工人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劳工保险赔偿制度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了。最早提出这个制度的是安省的大法官Sir. William Meridith,因此这个制度也叫Meredith Principle

安省劳工保险制度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第一,无过错原则。不管工伤的发生是由雇员的过失还是雇主的过错导致,均不影响工作安全保险委员会Workplace Safety and Insurance Board(WSIB) 对工伤的认定和赔偿。比如,如果建筑工人没有按照雇主的要求佩戴安全设备因而受伤,这本是雇员的过错导致的,但是这不影响该工人的工伤认定和赔偿。如果采用过错原则,那势必会延误对工伤的认定和治疗,增加雇员索赔的难度。

第二,保险费完全由雇主承担原则。安省整个劳工保险赔偿的经费来源于雇主缴纳的保险费。雇员无须缴纳任何费用,雇主也不能私下让雇员分担,否则违法。

第三,雇主集体责任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必须购买工伤保险的雇主缴纳的保险费汇集起来形成一个资金池。用于工伤的赔偿及福利的支出均来自于这里,这就相当于工伤赔偿的费用就由所有雇主共同分担了。

第四,放弃起诉原则,前面我们说了工伤保险制度采用无过错原则,不论是谁的过错,只要经认定为工伤就可以获得及时的补偿/赔偿,免去了诉讼的麻烦。作为代价,受伤雇员也失去了起诉雇主的权利。

第五,专属管辖原则,安省工作安全保险委员会(WSIB)对所有工伤案件有专属管辖权。所有的工伤申报均应向WSIB提出,由WSIB做出决定。WSIB也决定着雇主的保险费率,管理着所有保险费的收集和赔偿费用的发放。同时,WSIB也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如果雇员或者雇主有违法行为,WSIB有权做出处罚决定。在工伤保险制度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机构: Workplace Safety and Insurance Appeals Tribunal,简称WSIAT,是一个专门审理工伤案件上诉的行政法庭。 WSIAT上诉法庭的裁决为终审决定。

总的来说, 安省劳工保险制度避免了高昂的诉讼成本,对促进安省产业发展,保护雇员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声明:本文内容为本人对安省劳工保险赔偿制度的理解,旨在分享相关法律知识,不构成提供法律意见。阅读本文亦不构成与本人建立法律委托关系。

 

 

3 thoughts on “安省劳工保险制度简介”

  1. 我在兩個月前工作中锯断右手三根手指,食指永遠失去,無明指接回,但是沒有知覺,中指接好,可以恢復功能。現在wsib要求我返回工作,我可以申請永久傷殘賠償嗎?

    1. 您好!一般情况,受伤后经过一定时间的治疗(一般为一年以上),受伤部分已无法再继续康复,并留下永久损伤或残疾的,可以申请永久伤残赔偿。 关于您的具体案情,我们会为您做一次免费电话咨询,涉及隐私信息,不便在此做详细分析。
      感谢您的留言!

      刘妙华

  2. 您好!一般情况,受伤后经过一定时间的治疗(一般为一年以上),受伤部分已无法再继续康复,并留下永久损伤或残疾的,可以申请永久伤残赔偿。 关于您的具体案情,我们会为您做一次免费电话咨询,涉及隐私信息,不便在此做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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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a Le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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